部门不处理客车违规载客现象的回复
经核实,反映人于2018年10月19日晚6点50分、2018年10月24日晚6点25分和10月26日分别向屏山、草庙两个交管站举报以上车辆。具体查处情况如下:1、10月19日屏山交管站执法人员由于连日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利剑行动”,被安排于当日下午下班后进行调休,在接举报电话了解被举报车辆行迹后,考虑临时召集人员从泗城镇出发已为时过晚,已当场向举报人做出解释,并从次日实行了24小时轮班制,加强对以上车辆的监控。2、草庙交管站在10月24日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G343泗洪交界处,但随后接到举报人消息,被举报车辆已进入泗洪县境内;26日再次接到举报电话,执法人员在G343与草魏路路口进行稽查,并示意被举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当时天色已暗,被举报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利用红绿灯和一辆货车作为掩护加速行驶,逃避了执法检查。
综上所述,交通运政执法机构对举报者的举报线索不存在拒绝检查的情况,道路运输车辆流动性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取证十分困难,有不到之处敬请谅解和理解。目前,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已作出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当前开展的全县客运市场整治“利剑行动”为契机,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有效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的持续稳定。对此,运政部门表示会对此案件进行高度关注,加大对群众反映车辆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反映人反馈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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