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养护中心、乡镇养护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泗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泗县交通运输局 泗县财政局
2016年3月12日
泗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充分发挥日常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配套,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县、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五条 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县交通局应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全面进行公路养护成本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日常养护计划和资金预算,报市财政、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要在每年十二月底前确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实施。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及养护工人工资等。
第七条 资金标准。按照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规定,我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
第九条 资金筹措。按照县级补助与乡、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保障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需要。县财政按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200元,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乡、村负责筹集。
同时,县财政每年按全县村道养护里程每公里200元安排奖励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执行财政管理制度好的乡镇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村道养护。
第十条 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交通局提报的拨付意见,经审核后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县交通局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及养护质量评定结果,按季度(工程进度)和预算级次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承养单位或个人。
第十一条 考核管理。每年县交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对各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县财政依据考核结果,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突出的乡镇分配下达奖励资金。奖励范围不超过被考核乡镇的50%。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县财政、交通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处理处罚。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养护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WORD下载:泗交字[2016]33号(联合)(关于印发《泗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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