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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3 10:0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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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决策部署,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力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持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计划安排

(一)督查时间

贯穿全年,详见附件。具体日程结合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二)督查对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的督查对象为相关单位、企业和建设项目。

(三)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与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情况。

2.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及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履行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两客一危一货”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6.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建立情况,汛期、法定节假日和社会敏感时期等重点时段以及恶劣天气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其他必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督查

由县局安委办牵头组织,主要以明查方式展开,提前下发通知,听取受检单位汇报,采取“双随机”方式,全面检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二)专项督查

由县局安委办或业务主管股室、行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组织,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或专项工作开展针对性检查。

三、督查结果运用

(一)对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平安建设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如实记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及其有关从业人员,要向社会公告,并与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执法,并按规定列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被监督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客观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持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

(二)监督检查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和县局党组有关规定,公正客观、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要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通过监督检查强化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形势。

(三)综合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及时形成小组督查报告并及时报送至县局安委办,由县局安委办汇总形成督查通报,经县局安委会领导批准后下发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专项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单位要及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抄送县局安委办。

(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

联系人:王广东,联系电话:17755799838。

 

附件: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时间

牵头单位

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1

1-2月

县局春运办

春运春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2

3月

县局安委办

第一季度暨全国“两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3

4-5月

县局安委办

第二季度暨“清明”、“五一”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4

6-7月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组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5

8月

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6

9-10月

县局安委办

第三季度暨“中秋”、“国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7

11-12月

县局安委办

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