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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3-04 16:4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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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规定,经调查摸底和审核,拟将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泗县冠丰码头2家企业列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由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进驻监管,现对我县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进驻(巡查)监管。

被纳入进驻和巡查的货源单位及广大车主、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关规定,主动支持和配合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源头监管工作。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货源单位实施车辆超限超载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对货源单位治超工作制度落实及进出场车辆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装载、配载等货运源头治超现场秩序;履行报告、抄告义务,并按期将货源单位违法案件抄告情况报告上级机构;对重点货源单位巡查次数每月不低于3次,确保货源单位巡查全覆盖。

公示期自20243月4日至20243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与泗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袁权;联系电话:0557-7022549。

泗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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