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厅《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四个统一”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按照“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汛防台风等措施落实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假期大客流、夏季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防范重点,扎实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负面事件,确保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整治行动专班,
组 长:卢 强
副组长:乔 林
成 员:许 晋 潘德忠 陈晓东 张兆军 张丛书
许若宇
行动专班同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合并办公,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港口航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针对34类风险隐患和14个专项治理行动、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等重点任务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一)风险隐患
1.公路运营
①公路高填深挖、陡坡路堤、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边坡塌方风险;
②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公路桥梁、涉水桥梁和过水涵洞的垮塌风险;
③公路隧道洞口边仰坡及隧道洞身衬砌等部位坍塌风险;
④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管控工作机制不健全、管控值不明确;
⑤公路路侧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受损或防护能力降低;
⑥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要求落实不到位。
2.水上交通
①客(渡)船、游览船、夜游船等船舶倾覆、人员落水风险;
②台风引发水上交通安全风险;
③靠泊船舶断缆、漂移风险;
④船舶航行失控、锚泊时走锚漂移风险;
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含无动力船、风电施工船)影响通航及施工安全风险;
⑥渡船技术状况不良、超员超载、违规夜航;
⑦渡运高峰期人员跌倒,踩踏风险。
3.港口航道
①港口码头火灾、爆炸风险;
②港口大型机械风灾倾覆风险;
③港口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跌倒、踩踏风险;
④航道、通航建筑物航标异位或建筑结构受损的风险。
4.道路运输
①“两客一危”、农村客运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②“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
③汽车客运站安全查危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5.城市客运
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风险;
②出租车运营安全风险。
6.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①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等坍塌风险;
②高路堤和深路堑坍塌风险,桥梁临时设施垮塌风险,隧道突泥涌水或坍塌风险;
③临时码头坍塌风险;
④两区三场受灾风险、火灾风险。
7.应急管理
①未建立健全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
②未制定防汛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适用,未开展防汛防台风等演练;
③未根据灾害预警预置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和装备,未按要求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④未按要求开展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二)重点任务
主要检查14个专项治理行动和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攻坚、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机制保障等重要工作和环节推进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
3月30日前,召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并组织对各单位、企业开展培训,并督促企业完成内部培训。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3月30日至4月15日)
1.各单位督促提醒行业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主要生产经营部门参与,对照《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依据省厅安委办《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集中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全面自查,主动及时向直接管理部门报送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风险隐患清单,并对自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自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治。
2.各单位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组织重点督促排查;对易存在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部位,开展现场验证式核查;对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自查出来的,或者对自查出来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实施提级管控,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三)接受抽查巡查阶段(2025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接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我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验证式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视情约谈、通报、警示。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实施提级管控,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四)接受省厅和部检查指导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
1.接受由省厅厅级领导带队的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全覆盖巡查,并延伸至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验证式巡查。对自查、排查、检查、抽查不到位的将视情予以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提级管控。对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工作进展缓慢、重大风险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在巡查工作结束后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开展现场指导。
2.接受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检查指导和跨省异地巡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5月1日至汛期结束)
各单位对所辖管理单位和直接监管的企业发现的重大隐患,分级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台账,指导加快整改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开展深入分析,查找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完善制度措施。
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各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提级管控。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排查整治任务调度有力、协调顺畅。
(二)严格信息报送,强化跟踪督导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延续春运春节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继续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动态填报隐患问题数据,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并指导督促其直接监管的企业及时如实报送问题隐患信息。要加强数据管理,对录入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认真研判,确保报送质量。局安办每日调度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发动专业力量,提升排查整治水平。各单位要完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
(四)完善举报机制,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举报统一热线电话1235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以及县局0557-7022426举报电话的宣传,认真受理核查线索信息,及时处置消除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当好行业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吹哨人”。
附件:《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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