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2026年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规定,经调查摸底和审核,拟将泗县冠丰港口有限公司列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与泗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7615。公示期满后,由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进驻(巡查)监管。
泗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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