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精神,泗县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农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总结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的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农民适时防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二)组织实施小麦、玉米等良种技术推广和高产创建示范工作。
(三)负责全县土壤结构、肥力调查和检测,指导农民合理施肥,推广配方施肥。
(四)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五)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土地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六)牵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工作。
(八)指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九)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品牌注册,指导农产品进行有机、绿色和无公害认证。
(十)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状大,负责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证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工作。
(十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十二)负责农村能源沼气、新型农民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负责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发掘、培养和认定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生产和农业灾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搜集和发布农时、农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现代农业综合试验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
1、宿州市泗县农委本级
2、宿州市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3、宿州市泗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4、宿州市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宿州市泗县乡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服务站
下设:办公室、人事股、产业办、农村经管总站、市场信息股、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能源办、综合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4个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农委本级 |
2 |
宿州市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3 |
宿州市泗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4 |
宿州市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5 |
宿州市泗县乡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服务站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361.4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361.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29.93万元,增长112.56%,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34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43.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收入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3411.55万元,增长112.40%,主要原因为省级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3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17万元,占6.04%;项目支出23811.33万元,占93.96%;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13419.36万元, 增加112.55%,主要原因为省级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61.4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361.4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19.93万元,增长112.38%,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05.5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3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74.02万元,增长100.36%。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04.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3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81.84万元,增长100.49%。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0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64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万元,占0.04%;农林水(类)支出23664.85万元,占98.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27万元,占0.11%;节能环保支出10.53万元,占0.0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21万元,支出决算253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共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31.17万元,占6.04%;项目支出23811.33万元,占93.96%。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共用经费支出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9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共用经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生工程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97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0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行政退休人员去世。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增加专项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千亿斤粮田间工程项目投资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投资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投资。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增加项目投资。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增加项目投资。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增加项目投资。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增加项目投资。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增加项目投资。
17、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棉花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增加项目投资。
18、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增加项目投资。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3.27万元、津贴补贴279.97万元,奖金37.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2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万元,伙食补助费1.8万元、绩效工资114.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6万元、退休费84.52万元、抚恤金13.9万元、生活补助14.03万元、奖励金10.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3万元;公用经费9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16万元、印刷费4.26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04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1.88万元、维修(护)费9.19万元、租赁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17.74万元、劳务费4.59万元,委托业务费0.89万元、工会经费15.89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8万元。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37.52万元,本年支出1437.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千亿斤粮田间工程项目投资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万元,比2017年减少7.71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宿州市2018年度泗县农业委员会未做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xnwb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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