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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规范执法行为“六条禁令”

发表时间:2019-05-20 11:3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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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法机构要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分开,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廉洁自律,禁止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

三是要格尽职守,秉公执法,禁止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

四是要认真遵守办案程序,禁止违反程序办案;

五是要认真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下达罚指标;

六是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禁止作风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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