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尹文林信访情况的说明
市联办:
信访人尹文林反映:墩集绿农水果专业合作社建设50亩大棚,按照政策,大棚可以享受每亩2000元的补助,但是2014年以来没有享受上述补贴。
县农委经与县财政配合核查,并上报市农委调查,墩集绿农水果专业合作社2014年获新增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补4万元,县财政局于2015年2月17日将奖补资金拨入该合作社账户;2015年度墩集尹文林草莓种植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获贷款贴息补贴资金1.09万元,该笔补贴资金财政局已于2016年1月28日拨付至县农委,由县农委发放到尹文林草莓种植家庭农场。除此之外该户再无其他项目资金。其反映的“大棚可以享受每亩2000元的补助,但是2014年以来从没有享受上述补贴。”经调查:2014年没有相关奖补政策,2015年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宿政秘[2015]67号文件规定:对当年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3000m2以上,年育苗能力达到200万株以上,且辅助设施齐全的蔬菜瓜果工厂化育苗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大棚,每亩补助4000元;对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尹文林大棚于2013一2014年建设,属连栋大棚,即不在文件规定奖补时间范围也不符合文件奖补要求,县农委对该户也没有其他奖补资金或项目资金。
特此情况说明。
泗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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