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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0-08-25 09:5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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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恒扬等13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 “关于支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围绕产业带动,不断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全县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2家。家庭农场15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54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9个,参与联合体运营的农业企业89家、各类专业合作社167个、家庭农场512家、专业大户252户,带动农户8820户,订单营销收入达19.63亿元。

一、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一)要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有发展前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快发展步伐,及时组织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范围。通过集中扶持、内引外联,培植一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能够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超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二)要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我县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以粮食(山芋)、畜禽、林木为主,要通过政府扶持、内引外联等形式,尽快兴办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当地产业发展、辐射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新格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投资保障机制

尽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支撑和投资保障机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今年,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缺口很大,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一是要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投入。建议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企业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逐步扩大贷款领域,增加贷款规模,重点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短期流动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三是落实用地、用电、用水优惠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发展所需用地视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植、养殖场和设施农业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户有偿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快县级农产品检测监督体系建设,为提高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质量提供可靠保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ISO9001以及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和安全卫生认证,千方百计获得国内各大城市“准入”许可,为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奠定基础。外联市场,内联基地和农户,是推行标准化生产的重点,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培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进行品牌开发。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安徽名牌、宿州名牌。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形式,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合同的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生产销售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绿色无公害化生产。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心竞争力

一是要改造一批传统加工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主体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进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方式,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的精品名牌。

二要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新技术、新品种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出台相应政策,积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关系,及时把农业新成果、新技术应用到生产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的竞争力。

三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健全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多渠道增加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技术改造的投入。按照“扶优、扶强、扶壮”的原则,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进行有偿扶持,滚动发展。尤其是种子种苗和疫病防治工程建设、农产品的深加工、先进的保鲜、贮存、包装等新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业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业绩突出的、农业科技有重大突破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重奖。

五、改革市场营销方式,开拓国内外市场

必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把拓展农产品市场,盘活农产品流通作为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效益,推动产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要积极推行新的营销方式,全方位开通绿色通道,搞好农产品配送。对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鲜活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实行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明确职能部门,拨出专项经费,定期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北京、上海、合肥等大中城市参加国内、国际农产品博览会和订货会,进行推介宣传,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份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手段,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形式,提高企业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

二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工商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生态农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形成优势互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三要大力发展农民营销队伍。着重发挥民间力量,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流通协会,鼓励发展各产业专业营销公司和民间中介组织,培养农产品销售经纪人和营销大户,做到乡镇有营销公司,村有营销班子,组有营销大户,户有营销能人,形成全方位的营销网络,不断拓宽农产品销渠道和空间。政府相关单位要为联合体的培育提供相关服务,让联合体生产的产品有广阔的销售渠道、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0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