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关于泗县的一条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据安徽网新闻资讯报导,泗县农生农资经营部通过网店发布含有“美国进口一喷绿”等内容的化肥广告,但其产品并非美国进口,广告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020年4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泗县农生农资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4万元。
2020年10月,我们从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人员那得知,当事人已经缴纳罚款2.04万元,并遵循处罚内容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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