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 2021 年 6月 3 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农(种子)罚〔2021〕 1号 |
潘某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潘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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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某 |
2021年3月18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山头镇潘某某农资经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潘某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潘某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种类:1、罚款3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款 |
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于2021年5月10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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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泗农(种子)罚〔2021〕 2号 |
杨某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杨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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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
2021年3月18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刘圩镇杨某某农资经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杨某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杨某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种类:1、罚款3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款 |
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于2021年5月8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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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泗农(种子)罚〔2021〕 3号 |
赵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赵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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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 |
2021年3月19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黑塔镇枯河街赵某农资经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赵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种类:1、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款 |
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于2021年4月28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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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泗农(种子)罚〔2021〕 4号 |
李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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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 |
2021年3月19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黑塔镇枯河街赵某农资经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赵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种类:1、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款 |
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于2021年5月8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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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泗农(种子)罚〔2021〕 5号 |
董某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董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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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某 |
2021年3月19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黑塔镇枯河街赵某农资经营店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某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赵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种类:1、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款 |
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于2021年5月8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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