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王正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10月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泗县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改革的主体责任,以“三转”“三增”“三提升”为改革目标,稳慎推进,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基础数据”
县宅改办一直把摸清底数、科学规划、登记颁证作为改革的先手棋。一是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全县16个镇(开发区)调查摸底宅基地面积20.9万亩,宅基地宗数234159宗。二是多规合一编制村庄规划。根据泗县“532”城乡人口布局和“15826”城镇村规划体系,坚持“多规合一”,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分类编制实用性村庄发展规划,制定了村庄规划编制“三结合”“五步走”要求,已完成试点村村庄规划16个,美丽乡村中心村规划107个、集镇政府所在地村庄规划15个、土地整治规划村庄131个。三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泗县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摸底排查出“一户多宅”1.21万户,一户多宅率5.72%。宅基地超限定面积13.3万户,超面积率63.03%。通过有偿退出、有偿使用、开发庭院经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6100余宗。四是有序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167个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外业调查工作223516宗,完成权属上图203837宗,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15000余份。五是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与泗县农业银行和中农信达科技公司三方合作建设完成了覆盖全县镇、村的泗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平台,试点镇、村的宅基地基础信息已经全部完成录入,实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数字化、一张图,对闲置宅基地进行精准识别,有针对性进行盘活利用。
二、关于“制定方案”和“退出补偿标准”
一是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出台《泗县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办法(试行)》,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章程。全县167个村建立了“村委会管理、村联合社经营、民主监督”的集体土地管理经营模式,明确宅基地分配、管理等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老山村在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节余的121亩耕地由集体管理实现流转,每年为村集体创收20万元。
二是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出台《泗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与实现办法(试行)》,明确13项宅基地资格认定条件、6项认定程序。已经开展15个试点村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认定资格权19409户73675人。同时,通过推进养老托残集中服务、集中建设老年房、开展“我把老人接回家”活动等多种方式,确保农民户有所居。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每年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预留不低于10%的指标向农村倾斜,对农民建设指标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出台《泗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试行)》,鼓励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乡村产业。如曙光村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使用权,采取“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农户”模式,盘活废旧房屋和闲置宅基地51户,用于发展服装加工厂、冷库设施、电商等,村集体每年增收12万元。
四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机制。出台《农村宅基地抵押、担保贷款办法(试行)》,深入探索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与渠道,联合县农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3210”行动和信用村、信用户建设。探索农民使用房地一体确权证书抵押担保贷款。今年,发放宅基地抵押贷款3笔共计50万元。
五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出台《泗县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为保障农民户有所居,明确规定退出宅基地农户必须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为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制定了暂时退出和永久退出两种退出方式和补偿标准,暂时退出按照1000元/亩标准补偿,永久退出参照省政府颁布的市、县综合地价补偿。如界牌张村58户农民退出闲置宅基地,退还17.4亩,发放补偿款435万元。
六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出台《泗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办法(试行)》,针对“宅田合一”土地承包制度,严格区分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性质与界限,明确规定,对于农户在宅基地规划范围内,丧失耕种条件的土地皆计算为该户所占宅基地,对于超过限定面积的按1000元/亩收取有偿使用费。目前,泗县已经开展2个村的有偿使用试点,累计收取有偿使用费0.81万元。
七是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出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盘活利用宅基地和分配收益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明确宅基地收益全体村民共享,主要用于宅基地复垦、整理等事项。
八是完善宅基地审批和监管机制。相继出台《泗县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暂行)》、《泗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若干政策》、《关于有序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的实施意见》。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实行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压实“户申请、村审核、镇审批”主体责任,规范农民建房。以开展“四模”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对乡镇政府宅基地审批和管理的监督。今年以来,申请受理836户,审批637户,处置农民违法建房121起,其中立案查处2起。
九是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机制。以“空心村”整治和“集中居住区建设”为抓手,针对腾退和节约出的建设用地,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建设用地入股、出租等方式发展物业经济,允许建设用地紧张的城市近郊村级集体发展飞地物业。
三、关于“分类实施”和“合理利用”
坚持“抓好试点探路径、打造‘样板’教方法”。一是在发动群众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村民理事会、乡贤五老,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研究宅基地分配、使用、退出、建房等事项,让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及时发出“致农民一封信”和宅基地审批办理流程图等,引导群众逐步从“要我改革”转变为“我要改革”。二是在探索模式方面先行先试。针对各村基础条件、资源类型的不同,先行先试四种模式:1、以关庙村为代表的改造提升型模式,由村集体出资在中心自然村收储农户废旧房屋和宅基地,有序组织人口向中心自然村集聚。2、以老山村为代表的集中安置型模式,推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全面的9个新型农村社区,供群众自由选择。3、以龙湖村为代表的休闲文旅型模式,挖掘乡村旅游观光价值,引入社会资本,对低效宅基地资源进行盘活整合。4、以曙光村为代表的资源盘活型模式,村集体盘活闲置宅基地,兴建标准化厂房、仓储设施等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在改革封闭运行方面先行先试。严格按照中央改革方案精神,坚持小范围、先试点,精心选择群众基础好、“两委”班子强、改革意愿强的4个全域试点镇,其他镇选择1个村,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对非试点镇村严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最后感谢您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股)
联系电话:0557-7022869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 4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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