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
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经站、农发中心、局相关股室:
现将《泗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泗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
豇豆常见的蔬菜品种,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由于病虫害多发重发、用药频繁,花果同期、采摘间隔短,加之以小农户分散生产为主,豇豆农药残留问题较为突出。根据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部署,决定在持续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产区、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县镇村联动,压实属地责任。一方面,着力堵住蔬菜禁用农药管控漏洞,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强化豇豆上市前速测把关,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另一方面,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行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统防统治替代一家一户分散防治,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用一年时间,使豇豆种植中违法使用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豇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县豇豆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治理重点
(一)突出重点时节。豇豆喜温不耐寒,从南到北不同区域的种植时间起点差异较大,采摘期的长短也不一样。我县豇豆生产方式为露地栽培、设施栽培,生产期为每年的2—11月份,市场供应期主要为每年的5—11月份,蔬菜禁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同时存在。各镇(街道)要准确把握辖区内豇豆生产、质量安全规律,有序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二)突出重点问题。蔬菜禁用农药检出,重点是克百威、三唑磷、毒死蜱、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重点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
三、重点任务
各镇(街道)要在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针对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单位和农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逐一建档立卡,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明确镇(街道)网格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监管名录要在每个生产期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通过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汇总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创新生产组织方式。优化豇豆生产布局,根据适季适地原则,调减病虫重发区种植面积,扩大适宜区生产规模。重点产区推行基地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制定豇豆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加强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四)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实行专家包镇、镇(街道)监管员、协管员包村包户,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指导培训,实现建档立卡种植主体全覆盖,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
(五)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严管误导农民购买使用农药。督促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用农药的施用作物。跟踪核查销出的蔬菜禁用农药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六)全面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集中上市期后,对每个种植单位和农户做到每周巡查一次, 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取有效措施,将豇豆收购主体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有豇豆种植的地方,纳入县级、镇级风险监测范围。
(七)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制定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发放到所有豇豆种植单位和农户。在产地豇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其严格落实自控自检或委托检测要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农户,镇监管服务机构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每户至少抽检一次常规农药。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豇豆,一律不得上市。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豇豆常规农药的检测把关。
(八)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只要有豇豆种植的,都要将其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检品种。在豇豆生产过程中,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检测蔬菜禁用农药;在豇豆采摘上市时,监督抽查既要检测蔬菜禁用农药,也要检测常规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豇豆应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我局将在2023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中,安排豇豆专项监督抽查,抽样数量不低于10批次。
(九)推进全程溯源管理。督促豇豆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做好农药使用记录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详细记录用药品种、领用人、用药量、用药时间和使用方法、使用人姓名以及豇豆收获日期、产品流向等信息。要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使用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豇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股(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镇要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要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推动攻坚治理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保障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豇豆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镇监管服务机构同步开展常规农药速测。
(三)强化技术保障。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速测等支撑服务,强化攻坚治理中的技术保障,要对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使用速测设备及产品,提高速测准确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豇豆等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已纳入镇(街道)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豇豆集中上市期间,将采暗查暗访等措施,下沉到田间地头核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推动落实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道)要在2023年2月25前将豇豆种植排查表和联络员信息一并报送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并于2023年5月5日前上传首批豇豆种植主体名录(见附件 2),后续根据生产季节特点动态增补。实行豇豆上市期攻坚治理半月报制度,各镇(街道)于2023年5月5日报送第1次信息(相关要求见附件3、4),后续每半个月报送1次(同时也包括豇豆种植主体动态名录),直至当年豇豆生产期结束(有设施栽培种植豇豆的镇(街道),只要有豇豆生产,就要上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挂钩。
质监股联系人:李德刚 电话:17705572652;邮箱:sxnwnab@163.com。
特色站联系人:庄小林 电话:17755729886
附件:1.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2.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3.豇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4.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模板)
附件1
泗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甄海波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孙 辉 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雷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李德刚 质监股负责人
庄小林 特色站站长
许 杰 植保站站长
时 诚 农残检测站站长
附件2
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填报单位:
县 (区、市) |
乡镇 (街道) |
村 |
种植主体名称 |
负责人 姓名 |
联系 方式 |
生产方式(✓) |
种植 面积 (亩) |
上市期 |
网格监管员 |
协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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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 栽培 |
设施 栽培 |
姓名 |
联系 方式 |
姓名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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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豇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2023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填报单位:
巡查检查 |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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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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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和溯源 管理 |
发放张贴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禁限(停)用农药农药名录、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宣传页(册)、明白纸等(份/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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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发放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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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培训(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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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批批开具(书面或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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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种植农户开具(书面或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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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书面或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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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测 (批次)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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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禁用农药速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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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阳性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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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农药速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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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阳性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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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测 (批次)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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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不合格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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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蔬菜禁用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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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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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 (批次)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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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不合格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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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蔬菜禁用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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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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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 (件) |
办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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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行政处罚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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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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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问题豇豆 |
无害化处理问题豇豆(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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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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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模板)
(2023年XX月XX日—XX月XX日)
一、监督抽查豇豆不合格样品信息
(列表汇总本县所有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详细信息、处置情况)
二、查办的豇豆农药残留相关案件信息
(汇总本县办结的所有豇豆农药残留案件信息,逐一形成情况简介)
三、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
(在汇总上报上述两项信息基础上,各镇将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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