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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5-10 17: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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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淑侠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农田机井管理及淘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井灌和河灌是当前我县抗旱保收的两种主要灌溉方式,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重要建设内容,按照国家“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的水资源利用灌溉要求,各地要根据水资源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灌溉方式,有地表水可利用的进行河灌,地表水不足的进行井灌。

1、针对农田机井存在年久失修、淤积等现象,目前农业农村局已会同各镇(街道)对全县的农田机井进行全面普查,开发利用手机“小程序”对所有农田机井的位置、使用情况、损毁情况、现状照片等信息进行上传汇总,排查梳理结束后,将对全县农田机井整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存在问题的机井,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维修整改措施,进而保证我县农田机井能长期发挥效益。

2、对于地块较大,只有地块一头有井,灌溉不便的情况,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将会根据当地的农田水利设施基础条件,加强对往年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升,对于符合设计规划的,可以在改造提升项目区增加补充机井,保障农田灌溉需求。

3、对于加强机井管护等情况。工程管护成效是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效益发挥的重要问题,根据安徽省农业厅《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皖农建[2019]157号),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基本原则,机井、桥涵等涉农工程使用人和受益人都是项目村广大农民群众,因此管护主体是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广大的农民群众。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并重,项目实施时即制定了管护方案,明确了管护主体;各项目乡镇和项目村按照项目工程管护工作要求成立了管护领导小组,建立了管护组织,制定了管护措施;工程建成验收后及时移交给乡镇,并督促和引导项目乡镇和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加强项目工程管护,明确了管护责任,并积极努力探索适时适地的工程管护形式,以确保管护措施落实好、工程管护见成效。

同时下一步将利用此次机井普查的数据,精细化精准化的加强机井的管护工作。

4、对于全面铺设电网,保证机井通电的情况。我县已实施一部分“机井通电”工程,并取得较好效益。同时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的机井都配套了发电机、水泵等移动抽水设备并移交镇村保管,极大提高农户灌溉便利性。下一步如何全面铺设电网的计划将汇报请示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研究。

感谢您对泗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信任和理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02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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