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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农业农村局对涉嫌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产品的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23-09-22 16:0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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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9日上午,泗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泗县泗城镇新农村泗县陈培牛杂加工经营部检查发现,一辆红色冷藏货车(车牌号:鲁PZ5057)正在向陈培牛杂加工经营部冷库卸载运输的动物产品牛肺等,车载未经检疫动物产品10吨,已卸载4吨左右。经调查,该批动物产品货值为2万元,从南阳市运输到泗县,当事人涉嫌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产品。

经调查认定,泗县陈培牛杂加工经营部经营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案,违法事实清楚,泗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安徽省动物防疫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