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仝萌、徐琰、曹星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进农村养殖户补贴方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的关心关注。正如建议中所说,国家财政对养殖户持续发放补贴,这不仅仅是一项惠农的好政策,同时也是对脱贫户、监测户的关爱。我局认为,您们的建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提高养殖户的积极性,扩大养殖规模,取得更大效益,从而促进全县养殖业的发展,对此表示完全赞同。
为充分使用好产业扶贫(衔接)资金,激发帮扶户内生发展动力,我县自2016年开始实施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进入过渡期后,为了保持政策稳定性,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继续实施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2016年-2023年,全县共计发放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资金11753.9万元,惠及贫困户、脱贫户、监测户等帮扶户5.03万户次。通过到户奖补政策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脱贫户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了农业特色产业稳步发展,有效增加了脱贫户收入。2024年,为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精神,我局已对《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待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对于提案中所说“养多和养少所拿到的都是同样补贴金额”问题。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主要是由我县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实行每年到户奖补金额封顶制所致。依据原省农业委员会、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了脱贫户自种自养项目的产业规模要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并要求实施自种自养项目要合理确定项目资金支持额度,既要避免“撒胡椒面”,也要避免“垒大户”。我县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县脱贫户、监测户享受奖补项目的产业类型和规模,并实行奖补金额封顶制,即每户当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多年实践证明,3000元封顶是适宜我县实际的,在全省来看,也是比较适中的,同时也得到省厅、市局、县有关部门认可。
对于提案中所说“一些农户产生了一种想法,就是只养6只羊,能达到3000元养殖补贴标准就可以了,这样下去会导致许多养殖户失去扩大养殖规模的积极性。”问题。不可否认,这样为了补贴而选择性发展种养业的农户一定是存在的,但绝大部分农户是想真正通过自身努力增收致富的。我县实施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旨在通过奖补激发帮扶户内生发展动力,绝非简单的给钱给物。脱贫攻坚期提到这句话就很好,“扶贫先扶志”。通过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积极性,切实改变部分农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实现从“他扶”到“自强”的转变。
对于提案中所说“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户改为只,使补贴资金发挥更大作用。”这一建议,我局也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我县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中对包括养羊在内,都明确了产业规模,以养羊为例,规定“每户养羊常年存栏6只以上方可给予补贴,每只补贴500元”。在产业规模上设置了下限,在奖补金额上设置了上限,这既避免了“小、散、弱”项目,又避免了“垒大户”现象发生。当然,这项政策和其他政策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变化的,可能会有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更大力度支持,还可能会有其他方面的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实施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项目,进一步加大奖补政策宣传,提高脱贫户、监测户对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政策的认识,激发自主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促进增收致富,实现稳定脱贫。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特色种养业到户奖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工作继续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7701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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