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协办)
泗县虹城街道办事处:
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万玲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泗县“城市后花园”的建议”,经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产业发展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给予白庙村、陈刘村、张乔村三个村6个项目支持,包括果蔬大棚、秸秆收储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泗县食用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一期、长三角物流园电网工程(一期)、食用菌菌棒智慧工厂等项目,投入财政资金达1.39亿元,其中泗县食用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一期、长三角物流园电网工程(一期)、食用菌菌棒智慧工厂等3个项目是2022年虹城街道成立后给予的项目,投入财政资金达1.28亿元。
今后,我局将继续大力支持三个村申报的产业发展项目。在项目谋划上,要遵循“规划引领、系统谋划,政府引导、群众参与,规范公开、突出绩效”原则,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思路,结合各村资源及发展需求,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短板的基础上,认真谋划一批符合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生态环保、安全评估等相关规定等可行性强的项目;对镇(街道)实施的规模化项目、各村申报的同类项目及需跨村实施的项目,可整合需求、统一谋划、联村联建,强化联农带农促增收。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防止“撒胡椒面”;不得安排华而不实的景观项目;不得用于土地征收、流转、补偿等费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镇(街道)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论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资金来源可靠性以及联农带农、绩效目标等。对可行性项目待县级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采纳您们的建议,会同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部门充分做好项目审核、论证、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继续大力支持白庙村、陈刘村、张乔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打造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示范引领全县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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