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5〕5 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皖农土函〔2025〕385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全面总结五年试点工作以来经验做法,形成更加稳定成熟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辐射带动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生态循环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长效运行机制。强化主体培育壮大,提升主体服务能力,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继续做好定位试验和效果监测点建设,及时开展效果评价。创建绿色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以示范区为带动,整县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与重点
以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大型规模养殖场区为中心,以草沟、丁湖、大杨、屏山、黑塔、泗城等镇为重点,实行整县推进。以粮食作物为主,兼顾经济作物。
(二)实施运行模式
1.健全全环节处理应用模式。以大型规模养殖场区(牧原、新联)为中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养殖、种植和服务主体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实现粪污就近就地收集、存储、处理、运输、利用等全环节服务。
2.完善常态化粪污收集处理模式。以有机肥生产企业及常态化收集处理中心为主体,在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搭建种养结合桥梁纽带,建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服务中心—种植大户(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畜禽粪污常态化收集处理利用。
3.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粪肥统一收集、处理、使用等定单式服务,满足粪肥还田个性化需求。
(三)资金补助范围与标准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工作、社会化服务补奖、商品有机肥应用补贴等三个方面,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等不在补奖范围。具体资金分配和用途如下:
1.基础工作。计划75万元,采用全额补助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用于宣传培训、试验示范、技术依托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效果监测评价、产品抽检、验收审计等工作。
2.社会化服务补奖。计划825万元,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补助对象为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及粪肥还田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本着就近消纳,就近还田原则,开展三大类补贴。年度内,主体先申报,先完成,先补贴,补完为止。补贴标准如下:
(1)堆肥补贴:堆肥还田量视作物种类而异。粮食作物:亩用0.3吨(方)及以上,补助100元/亩;经济作物:设施黄瓜、西红柿、葡萄等,亩用2吨(方)及以上(达不到此标准的,按粮食作物补贴),每吨(方)补助100元,最多补助5吨(方)。生产堆肥销往外县的,每吨(方)补助80元。
(2)沼液补贴: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管网式还田补助60元/亩(用量不少于6方/亩),车辆运输还田补助75元/亩(用量不少于3方/亩)。
(3)商品有机肥补贴:利用本县畜禽粪污资源生产商品有机肥(达到商品有机肥标准)。用于县内使用的,补助200元/吨;销往县外的,补助100元/吨。
3.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计划100万元,实施面积1万亩,由镇(街道)自愿申请实施(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优先选择主动意愿强、重视特色产业发展的镇(街道),重点补助特色产业园区农户及大户,亩用150公斤以上,亩减施化肥5%以上。
(四)实施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结合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准入标准条件:营业执照、机械设备齐全;堆肥场所固定安全环保;年度粪肥处理量不少于300吨;粪肥还田面积粮食作物不少于200亩,经济作物不少于50亩。主体填写申请表、承诺书,编写实施方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统一组织遴选、核查、汇总、上报。
2.主体核查。县乡两级建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农业、畜牧、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主体台账,综合评定结果。
3.验收审计。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经镇(街道)验收合格后,报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审计公司,结合信息化监管平台信息与日常核查结果进行审计,核算主体奖补金额,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养殖、种植和服务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种养对接合作机制。发挥项目引导作用,鼓励开展多方定价,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粪肥还田全程追溯机制。
(二)提升主体服务能力
因地制宜制定粪肥还田作业标准,定期对服务主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调整实施主体。通过技术标准宣贯、堆肥技能竞赛、科学施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组建服务综合体、联合体,整合资金、人力和装备,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粪肥质量监管
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严把粪肥质量关,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重点加强液体粪肥质量管控,未经充分发酵、未达到无害化要求的,不得直接下地。开展粪肥质量调查监测,摸清酸碱度、养分含量、电导率等指标,促进粪肥和化肥精准结合。享受商品有机肥补贴的生产企业纳入省级肥料质量监督抽查范围。
(四)做好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评估
提前准备,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围绕运行机制建设,总结不同规模主体的种养结合机制、养殖、种植、服务主体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及信息化监管追溯机制。围绕服务主体培育,总结服务主体遴选、台账建立、动态管理评估、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情况。围绕项目工作成效,总结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提炼粪肥还田技术模式及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围绕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梳理有效做法。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项目自评,并形成评估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农机中心等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负责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指导工作。
(二)加快项目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考虑农时季节和粪肥还田特点,加快项目验收审计与资金拨付。加强实施主体日常管理,强化材料报送、台账建设,建立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进行调整主体;优化资金支付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三)加强技术指导
划片包干,成立技术包保指导组,强化指导服务;组织省市县专家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和总结提炼,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坚持有机无机配合施用原则,充分依托种植大户,大力推广“堆肥(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沼液+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
(四)加强培训宣传
紧抓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实用的技术培训,提升农户粪肥科学施用技术水平。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示范样板,组织现场展示与媒体实地采访活动,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
(五)加强考核管理
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与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综合考核各镇(街道)主体材料报送与实施成效情况,做出科学评价。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并组织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工作,并于6月3日前报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于12月10日前报送有机肥施用面积报表(附见7);各主体自申报日起,于每月底报送粪肥相关台账材料(见附5、附见6)。
附件:1.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组名单
2.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3.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4.实施主体方案(参考样式)
5.实施主体粪污收集处理台账
6.实施主体粪肥还田台账
7.有机肥施用面积情况摸排表
8.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1:
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汝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仝昆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飞 县财政局局长
姚 森 县审计局局长
周艳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士强 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局长
韩修余 县畜牧中心主任
王 涛 县农机中心主任
周 璞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许安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江任办公室主任,许安如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专家指导组
专家顾问:刘海全 省土肥总站副站长
孙义祥 省农科院土肥所副所长、研究员
许 诺 市土肥站站长、研究员
组 长:王 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许安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卞之华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仲继武 县畜牧兽医推广中心主任
时国强 县生态环境分局土壤环境办负责人
倪倩倩 县审计局财经股股长
刘雪枫 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
麻建东 县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站长
张俊勇 县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站站长
杨秋实 县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杨 健 县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负责人
王彩虹 县农技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附件2:
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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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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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实体属性 |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服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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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有机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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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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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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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液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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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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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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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建设内容 |
全环节应用技术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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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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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收集应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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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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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化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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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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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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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专家(农业、畜牧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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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领导意见 |
签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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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1.主体法人与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 3.粪污收集处理等设施证明材料;4.其他 |
附件3:
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承诺书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本人自愿承担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任务,计划实施面积 亩,还田粪肥 方/吨,并按试点项目要求,先自行投资建设,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计划任务。
二、保证提供的申报验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保证按项目的技术要求,选择模式,制定技术方案,规范操作;配合试验示范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接受技术指导。
四、保证粪肥产品放心安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检测标准及规范。
五、保证收集、运输、处理、使用等环节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六、保证按项目管理要求,不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本单位和个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参考样式)
一、基本情况
主体简介、营业资格、服务范围、基本设备、加工条件、加工工艺及产品等。
二、实施内容
年计划消纳粪污量、粪肥还田量、实施面积、应用作物。对接情况:包括服务主体与养殖企业对接情况,要有双方合法合作协议,养殖企业要提供由镇畜牧部门出具证明的年养殖规模与粪污数量;主体与种植主体对接情况,要有双方粪肥还田协议或还田计划台账。
三、预期效益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重点突出有机肥替代化肥,减肥增效,品质提升等。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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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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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收集处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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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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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集时间 |
养殖户/场 |
收集数量(吨/方) |
粪污类型 |
车辆类型 |
金额(元) |
养殖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处理时间 |
备注:辅料类型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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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泗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施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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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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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施用时间 |
服务地点 |
施用作物 |
施用数 (公斤/亩) |
施用总量(吨) |
施用面积(亩) |
施用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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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主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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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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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有机肥施用面积情况摸排表
镇/街道
村/社区 |
播种面积 (万亩) |
有机肥施用面积 (万亩次)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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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
为做好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粪污”变“粪肥”,促进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制定技术指导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生产与生态兼顾。增加有机肥投入,改善施肥结构,促进高产稳产。考虑环境承载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实现循环利用,减轻面源污染。
(二)减量与增效协同。用有机养分替代部分化学养分,减少化肥用量。强化有机无机结合,提升肥料利用效率和耕地地力水平。
(三)安全与有效并重。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确保发酵腐熟,保证安全施用。强化粪肥施用指导,合理确定用量,优化施肥方式,提高应用效果。
二、技术指标
(一)堆肥质量指标。堆肥中期高温维持50-60℃,条垛式不少于15天,槽式不少于7天。腐熟后堆体呈黑褐色,一般呈弱碱性,不再产生臭味,不吸引蚊蝇。
(二)安全监测指标。施用前应参照相关肥料抽查技术规程进行1次抽检,检测堆肥是否腐熟完全,相关有毒有害限量指标是否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
(三)施用技术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相关试验成果,科学确定不同作物不同粪肥类型使用量、时间和方法。一般堆肥亩施用量300—2000公斤、沼液3—10方、商品有机肥150-300公斤,替代化肥10%以上。
三、关键技术
(一)堆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根据堆肥场地条件、生产规模需求等采用条垛、槽式等方式堆肥。控制含水量45%-65%、碳氮比20:1-40:1、pH为5.5-9.0,按堆肥物料质量的0.1%-0.2%接种有机物料腐熟剂。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要求,堆肥中期高温并持续,温度较低区域适当延长维持时间,实现充分腐熟。堆肥施用量一般1000-2000公斤/亩,采用撒施、条施、沟施、穴施等方式。宜在秋季或播种(移栽)前作基肥施用,避开雨季,施入后24小时内翻耕入土。
(二)沼渣还田。根据沼气发酵技术要求,利用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和无害化处理,后经干湿分离,将沼渣用于农田。腐熟的沼渣一般作基肥,用量2000-3000公斤/亩,采用撒施、条施、穴施等方式,及时翻耕覆土。水田均匀撒施后翻耕入土10厘米左右,旱地采用穴施、沟施,然后覆土。不宜与草木灰等碱性肥料混施。
(三)沼液还田。分离沼渣后的沼液一般作追肥,采用条施、穴施、环状施肥和喷灌、滴灌、叶面喷施等方式,及时覆土。沼液施用应根据养分含量和作物特点适当稀释,微灌施用时注意过滤,避免堵塞管道和滴头。沼液可浸种,使用前稀释,浸泡后的种子沥干后用清水洗净。
(四)商品有机肥施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质量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可作基肥,采用穴施、沟施、环状施肥等方式集中施用,用量一般200-500公斤/亩,注意与化肥配合施用。施用时与植株根系保持一定距离,在两行作物中间沟施或株间穴施。作种肥时采用条施、点施和穴施等方式,可与化肥混合,随机械播种施入土壤,避免与碱性肥料或杀菌剂同时施用。
四、注意事项
(一)把好堆肥质量关。规范养殖环节,严格饲料添加剂标准,降低重金属、氮、抗生素等投入,让畜禽吃的安全,从源头控制粪肥利用风险。要规范处理环节,加强堆肥积造过程质量控制,注意清除塑料、玻璃、金属、石块等杂物,定期监测堆肥、沼液发酵程度。施用前定期抽样检测,确保安全。
(二)强化合理施用。以《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NY/T 1868-2021)为指引,科学合理确定粪肥施用的数量、时间和方法,避免过量和过于集中施用。在施用腐熟度较低的粪肥时,避开作物根系,配合施用化肥和石灰,避免烧苗烧根、病虫草害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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