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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4-15 16: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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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慧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果蔬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果蔬产业生产基本情况

2024年全县果蔬生产面积约20.85万亩,总产量42.6万吨,总产值20.18亿元。其中蔬菜播种总面积约17.2万亩,总产量约36.1万吨、总产值12.2亿元;水果生产总面积3.65万亩,产量6.5万吨,产值7.98亿元。蔬菜主要有番茄、大青豆、金丝绞瓜、大蒜、洋葱等品种,重点分布地区为长沟、泗城、屏山、大路口、大庄、刘圩等乡镇。水果主要有草莓、梨、桃和葡萄等品种,重点分布在墩集、大路口、大庄、泗城、屏山等乡镇。

二、关于“推广科学种植技术”的建议

一是做好特色产业进村入户指导工作,全县180余名农技人员参加包村联户工作,定期针对示范种植户进行上门技术指导,并以示范户为核心带动小农户学习新技术,在长沟、墩集、泗城等乡镇推广水肥一体化、石灰氮土壤消毒等新技术1.3万亩次。二是集中办班开展培训,每年举办不低于4期培训班,开展不低于300人次的果蔬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三是与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对接合作,定期邀请专家到基层服务。四是组织标准园负责人和种植大户到外地参观学习、交流。五是组织技术人员下乡,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解决种植的技术难题,及时传达产品销售信息。

三、关于“优化品种结构”的建议

近年来共引进果蔬新品种15个,其中草莓新品种2个(红玉、白雪公主),西红柿新品种3个(青甜2号、玖品1号、玖品3号),葡萄新品种2个(浪漫红颜、阳光玫瑰),桃新品种2个(黄金蜜6号、新贵妃),其它品种6个;自主选育金丝绞瓜品种2个(泗绞1号、泗绞2号),示范种植3256亩。既丰富品种种植结构,又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关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突出重点需求。坚持规划优先,制定并出台《泗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特色产业发展。二是通过整合有限设施用地资源用于发展墩集草莓、长沟西红柿和食用菌产业发展需求,新增果蔬设施面积1.65万亩。三是加大村庄空闲地整合力度,在保障粮食安全条件下,新平整零散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果蔬等设施农业需求。基本实现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种植。

五、关于“建立合作社与产业链”的建议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成立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060个,家庭农场5600个,经营土地60.7万亩,其中果蔬种植合作社329个,家庭农场1082个。涌现出像八零九零草莓等一批示范专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都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了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全覆盖,对特色果蔬产业发展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合作社和产业链建设,逐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努力提高果蔬产业的附加值。

六、关于“加强病虫害防治、推广绿色种植理念”的建议

一是制定标准化技术规程,规范生产标准。制定发布草莓、西红柿、金丝绞瓜等主要品种技术规程12个。二是定期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推广绿色技术。每年根据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开展技术培训,推广防虫网、粘虫板和水肥一体化技术,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农户生产各个环节。三是加强绿色食品认证与监管。全县有效期内果蔬“两品一标”获证企业14家、获证产品22个,支持获证企业建立健全病虫害防治体系,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有效保障果蔬品质与安全,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七、关于“加强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

目前全县共培育果蔬区域公用品牌3个,分别是泗县金丝绞瓜、泗县草莓、泗县西红柿。其中泗县金丝绞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泗县金丝绞瓜、泗县草莓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县有效果蔬“两品一标”获证企业14家、获证产品22个。另外2022年“泗县金丝绞瓜”获“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每年组织墩集草莓、长沟番茄、小宋酥梨等果蔬产品参加合肥、上海、杭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开展展示展销。充分利用小宋梨花节、农民丰收奖等活动开展产品展示和品尝,不断提升产品知名度,加强果蔬产品的市场推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果蔬品牌。

八、关于“加强政策支持、增加投入”的建议

县政府制定并实施《泗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方案》(泗政办发〔2021〕8 号),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县一业”全产业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及果蔬等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如对通过省级审定、授牌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 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 性奖励1万元、2 万元、5 万元和 10 万元,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有机农产品再认证企业换证当年产品个数有增加的,视同新认证进行奖补(上一年度新获证应补未补企业列 入下一年度奖补计划);对新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单位,给予一次 性奖励 5 万元;对新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且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30 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 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0万元;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交易会或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农产品参展企业,分别给予 一次性奖励 5 万元、2 万元、1 万元;对组织本县农产品面向长三角地区销售成绩突 出的经济人、合作社等主体或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近年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63亿元,支持果蔬产业发展,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每年仍然挤出200万元资金支持墩集草莓等设施农业保险工作,对促进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