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4-15 16:4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字体:

的孙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机构设立情况

泗县2012年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017年进行了调整(泗政办秘【2017】94号),组成人员由2012年的12人增至21人,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股,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了“三室一庭”,即:案件受理室、会议调解室、档案室,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聘用了仲裁人员。我县县乡两级调委会全部配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设施。全县180个行政村都新建或调剂配备村级调解小组相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又一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利于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做好该法实施的各项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委、政府始终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调研,召开会议,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办公室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工作制度。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按照《泗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及时就地解决,依法行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落实经费保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是今后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是法律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全新工作。县财政已将仲裁工作经费3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农民长久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加强培训,安排仲裁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培训,提高仲裁工作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更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