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水利局2020年第一季度行政征收情况
泗县水利局2020年第一季度行政征收情况
项目 |
水资源费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商(2015)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费(2017)77号。 |
收费 |
地表水0.12元∕m³,;其它地下水井深∠50m的地下水0.15元∕m³;井深≥50m的地下水0.30元每立方米。 |
(一)一般生产建设项目1.00元/平方米; |
征收 |
13.51万元 |
0 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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