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水利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
(1)大排查动态清零工作
全县2548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排查于5月20日全部完成,录入贫困户信息台账25488户。全县共排查出8户贫困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8户贫困户建立整改台账,目前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2)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情况
工程覆盖15个乡镇,新建泵房和蓄水池各7个,新打深水井16眼,铺设主管网13800m,更新改造管网38.05千米;新增除氟设备3台套,2处水厂化验仪器;设置在线监测点35处;更换水表11500块,更换各类闸阀1009个。目前工程已完成70%,计划6月底全部完成。
(3)标准化水厂建设情况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32处,第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大庄水厂、屏山水厂、长沟水厂、三湾水厂等10处水厂已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余水厂计划到6月底全面完成。
(4)私营水厂并购情况
全县共有11处私营水厂,采取政府统一收购、分期付款方式完成并购工作。目前相关乡镇政府边签订并购合同,我局边进场施工,11处私营水厂并网工程已全部开工。
(5)新水价制定情况
新水价制定为(每月4方以下2元/方,每月4方以上3元/方,非居民用水3元/方,贫困户减半),该水价政策于6月1日实施,我局开展水费收缴工作,确保全县水费收缴率达到90%,完成省市制定的水费收缴目标。
(6)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为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水质不合格、集中供水工程未采取消毒措施、供水能力不足、管网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反馈问题,我们从六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需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及时改造更新。二是加强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三是加强水质检测。四是公布各水厂维修电话,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五是编制完成《泗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并通过县政府批复。六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全县32处水厂水源井标识牌及标志桩埋设完成,建立水源地巡查台账。
(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1.河长办日常工作有条不紊
圆满完成上级交办事件4件,积极交办督办事件7件,现场暗访督查考评6次,电话督办186次,向各级汇报材料9次,协调联合执法1次,草拟方案3件,下发文件7件。
2.各级河长有效巡河巡湖
县级巡河巡湖35次,乡镇级巡河巡湖662次,村级巡河巡湖1255次。县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3件,及时交办到相关单位并得到整改;乡镇村级河长共发现问题56件,并自行整改到位。
3.重点河道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建立。
2020年5月2日县河长办组织水利局和林业局对沱湖流域开展联合执法。
(2)河湖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沱湖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显著
我县应清理衰死水草绿苔的河沟总长2300千米,目前已清理2300千米,累计出动机械1200台套,人力2600余人,累计清理枯死菹草及绿苔10万吨。上半年,累计清理河坡河堤禁耕禁种102余处,累计河道退耕还林还草还湿1.5万亩,清理滩地枯草500立方米,清除固体废物90处,拆除拦河捕鱼网42处、地笼2200余个,驱除非法捕捉红虫船只70余次只,销毁船只8只(其中住宿船1只)。
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实现22个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全县8个畜禽粪污常态化收集处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在91%以上。今年4月份,共完成了农村3千多个汪塘清淤治理。
4.水资源保护逐步加强
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封堵非法深层地下水井22眼。新汴河累计退耕还林还湿2.1万亩,清除固体废物33处,驱赶河边散养水牛30多头、养鹅2处,清除河道内简易棚3处,处罚垂钓人员近20人,没收新汴河捕捞乌龙设施5套,全县拆除拦河捕鱼网10处、笼1000余个清运河内水草约6万吨。
5.以拆违建为重点,强力清除“四乱”
排查出新汴河水源地乱建房屋4处,目前已拆除2处,另外2处正在积极拆除。排查处其他四乱21处,已全部清理。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和线索摸排力度,确保责任落实。
(2)加大水利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彻底治理水利行业乱点乱象及非法取土非法采砂等行为。
1.我局加大整治河湖“四乱”力度,全面摸排和治理我县12条国有河道、14座小(2)型水库、2个湖泊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2.针对河道非法取土及非法采砂领域容易产生的黑恶势力犯罪,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加大对黑恶势力及乱点乱象整治力度,5月28日,新汴河管理中心制止在石梁河地下涵东侧非法取土一起。
(3)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我县水资源
我局新汴河管理中心增加对新汴河水源地白天和夜间巡查频次,5月26日、6月9日、6月20日、6月22日,分别制止在新汴河水源地保护区非法垂钓及非法捕捞各一起。
(4)加强协作,有效遏制水利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行
我局加大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力度,严厉打击水利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四)防汛开展工作情况
(1)加强宣传引导,隐患排查处置。增强群众水患意识,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疏通泄洪通道2处,修缮管理房1处,修复放水涵3处,维修水库大坝护坡3处,对12座国管涵闸和群管涵闸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度汛安全。
(2)完善预案、物资、抢险队伍体系,提升防汛抢险能力。
为提升应急防汛抢险能力,我县制定了2020年防汛抢险演练计划,在物资储备上,目前防汛物资仓库已储备袋类5万条、铅丝3.5吨、桩木8立方、冲锋舟2艘、橡皮艇2艘、救生衣420件、备用电源套S套各类抢险作业工具200多套。
(3)强化值班值守。科学调度涵闸,确保汛息、汛令畅通
进入汛期以来,我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根据河道、水库水位、降雨情况等,增加巡查频次,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保证汛息、汛令畅通。
(五)水利扶贫资金情况
第一期分配资金1629万元,工程分布在15个乡镇,兴建桥涵77座,闸坝5座,新打机井166眼,新建泵站1处,疏浚沟渠1条,维修工程5处。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
第二期分配资金1000万元,工程分布在14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兴建桥涵53座,闸坝4座,新打机井10眼,新建泵站1处,疏浚沟渠15条,维修工程3处。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由于河湖管护保洁无上级项目资金推动,县乡村三级河潮管护保洁长效机制难于完全建立。建议上级在落实建设资金的同时,落实管护资金,对河湖实施管理和日常养护分离制度。
2.由于对各级河长无考核、无奖惩、无岗位津贴、没有配备必要巡河工具(巡河APP手机)等,所以各级河长履职动力不足。建议上级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各级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个人进行奖励、配备必要巡河工具。
3.扫黑专项斗争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力量比较薄弱;宣传动员工作仍需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性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
深入实施《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是实施唐河下游1.3公里河道清淤工程和唐河上游25公里清淤工程。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管,水生态修复,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1.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明确管理界限,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巡查机制、综合执法机制。
2.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
3.严格河长巡河制度,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三)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
2.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及线索摸排力度,全面梳理、提炼我县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防汛工作开展
我们将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水工程调度,加强值班值守,为全县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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