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精神,泗县水利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0、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泗县水利局本级决算和泗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动。
纳入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本级 |
2 |
泗县水利局水利站 |
3 |
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730.8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730.8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67.12万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投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0.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67万元,占16.69%;项目支出10605.63万元,占83.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30.8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730.8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67.12万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投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30.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66.58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投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66.58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投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5.79万元,占0.44%;农林水(类)支出12674.51万元,占99.5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124.67万元,占16.69%;项目支出10605.63万元,占83.31%。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9.23万元,支出决算为35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无预算。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6.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补发,二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4.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5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07万元,增长45.45%,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6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60.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6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决算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泗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邮箱:1147903625@qq.com,联系电话:138557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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