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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表时间:2020-11-26 08:3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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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泗县政务公开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11

   泗县政务公开评分细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泗县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泗发〔201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项目设置
本评分细则共设置政务公开(信息公开)、12345平台、交办件办理三项评分细则。
二、分值设置
乡镇、开发区政务公开分值10分,其中政务公开(信息公开)4分,12345平台3分,交办件办理3分。
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分值5分,其中政务公开(信息公开)2分,12345平台1.5分,交办件办理1.5分。
三、评分标准
(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县直单位分三类进行考核,分类以《泗县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为准。乡镇、开发区和县直一类单位每月信息公开不少于15条,其中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或部门动态栏目采用信息不少于8条,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不少于7条;县直二类单位每月信息公开不少于10条,其中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或部门动态栏目采用信息不少于5条,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不少于5条;县直三类单位每月信息公开不少于6条,其中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或部门动态栏目采用信息不少于3条,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不少于3条。完不成当月信息公开任务的,乡镇、开发区每次扣0.2分,县直单位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当月信息公开数量为零的,乡镇、开发区每次扣0.3分,县直单位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二)12345平台
1.平台交办件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如特殊原因或暂不具备条件一时不能办结的,经办单位需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提出延迟办结时限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迟至7个工作日办结。
2.每超时办结一次,乡镇、开发区扣0.4分,扣完为止;县直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3.有一次超时未办理的,乡镇、开发区扣1分,扣完为止;县直单位扣0.4分,扣完为止。
4.因经办单位回复内容敷衍搪塞,市、县政民互动平台要求退回重办的,乡镇、开发区每次分别扣0.5分、0.4分,县直单位每次分别扣0.3分、0.2分,扣完为止。
5.当月经办单位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乡镇、开发区扣0.3分,县直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6.全年未承办平台交办件的,得同类单位的平均分。
(三)交办件办理
1.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如特殊原因或暂不具备条件一时不能办结的,经办单位需向县政府办提出延迟办结时限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迟至7个工作日办结。
2.每超时办结一次,乡镇、开发区扣0.3分,扣完为止;县直单位扣0.1分,扣完为止。
3.有一次超时未办理的,乡镇、开发区扣0.5分,扣完为止;县直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4.全年未承办领导交办件的单位得同类单位的平均分。
四、本评分细则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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