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建材小闸南城中村改造项目(永泰家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泗县建材小闸南城中村改造项目(永泰家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泗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7095802。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泗水审批〔2021〕16号
二、项目名称:泗县建材小闸南城中村改造(永泰家园)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项目代码:2018-3412324-47-01-021136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泗县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泗县建材小闸南城中村改造项目(永泰家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区西部,AB两个地块分别位于建材小闸南、学士路两侧,北至市政景观水系(环城河),南邻玉兰路。属于新建项目,其中学士路东侧A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53′11″,北纬33°28′28″,学士路西侧B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53′06″,北纬33°28′27″。工程总占地面积3.26hm2,其中项目用地红线内2.35hm2为永久占地,0.91hm2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占地。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和防治区划分。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与结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成果。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5.62万元。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泗县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240822202929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申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1年2月3日
九、审批机关: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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