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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8-06 14:5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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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编制依据 

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

3、《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5、《宿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宿政办秘〔201681 号;

6、《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7、《宿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

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号)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415日)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局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水利扶贫工程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保证全县农村人口用上“放心水”。同时开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排查及整改。

我局按照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视频会议精神成立了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领导小组,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制定了科学可行的排查方案。排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5867户,共排查出来贫困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24户,主要是由于认知偏差和对指标不理解造成的24户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全县25867户贫困户饮水全部安全。

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编写内容共分为六章二十五条。我们根据其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考虑

1、明确农村饮水工程的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水厂跨乡镇供水工程为县政府;水厂管理范围不跨乡镇责任主体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2、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及管理责任县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3、明确泗县清泉农村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清泉公司在15个乡镇设立分公司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和运行。同时规定公司如何做好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行。

4、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养经费。根据国家、安徽省、宿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农村饮水安全公益性工程,工程运行管理政府主导。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县级应开展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制定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建立“一个体系、三项机制”及落实“三项制度”实现农村饮水工程规范化运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农村饮水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我局与其他局及乡镇共同研判起草,统筹规划。县财政局按要求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县卫健委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县发改委负责农村供水水价、入户部分费用核定和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政策;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县经信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优惠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配合县水利局做好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我局4月份已在媒体公布各水厂维修电话、乡镇水利站服务电话、水利局监督电话,方便水厂与用水户之间信息沟通,及时快捷解决群众对供水方面问题诉求。电话公布以来收到显著效果,农户对水厂投诉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检验农村饮水安全与否的关键是水质,向群众提供合格水质是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重中之重。为此我局在抓水质安全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取具有国家认证企业,负责全县35处水厂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月取样、检测。二是规模水厂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日检测制度,水质不合格不能出厂,同时对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县疾控中心对全县规模水厂进行枯水期、丰水期的检测。通过多方从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检测,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五、主要任务

进一步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制管理文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水污染应急预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水厂长效运行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六、保障措施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泗县地表水厂建成运行后,我们与住建部门联合执法,对公共管网覆盖区内的自备井进行排查登记,依法推进关停自备井,禁止非法取用地下水。到目前为止,关闭小区非法自备井26处,对泗县亿盛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取水依法查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同时加强水政执法,规范取水用水。

七、创新举措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督察。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五是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管理、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的具体办法,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督察机制。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重点谋划。

一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谋划县北地表水厂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厂厂区及管道建设,提高全县自来水入户率、通水率、使用率。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