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新汴河“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的内容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响应和落实省第一号省级总河长令的工作要求,结合新汴河实际情况,确保水源地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依据安徽省总河长令(第1号)《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和“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工作台账。自即日起至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专项工程完工后将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保障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水清、洪畅、岸绿”的治理目标,为周边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研究起草“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开展重点河道“清四乱”行动研讨会议,宿州市新汴河河道管理中心主任赵乐莅临指导,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郭崇平亲临现场,对全县范围内重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每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时间和治理措施,强化河湖长跟踪督办,坚决清理整治到位。
四、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实现水域岸线更加干净整洁,让泗县居民饮上放心水,着力打造人水和谐的河道管护新格局。协同沿河各乡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乱捕等危害新汴河水质安全、环境安全等问题进行整治。
五、主要任务
按照张志强、王法立总河长指示,经过我局宣传动员,新汴河河道内养殖户自行清除1314个网箱,面积为16.21万平方米。对未主动清除的27个网箱、7处拦河网、15个捕鱼段、5个捕鱼罾、捕鱼地笼1500个,我局联系海事、渔政、渔业社等相关单位出动车辆38辆/次,执法艇27艘/次,租用船只30艘/次,出动人员236人/次,对其进行强行清除,目前已经全部清除。
六、保障措施
为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奖惩,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河长湖长考核的内容。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按“顶风违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要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和“河湖警长”的作用,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要落实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和管护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和媒体监督,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七、创新举措
为强化政治担当,各地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河长湖长要自觉担起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扎实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网。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各河长会议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抓落实,着力打造人水和谐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全面深入排查,有关部门和贵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废、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行为,以及河湖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以县(市、区)为基础,组织开展全河段全湖区全水域拉网式排查,做到河湖全覆盖,建立问题动态台账。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巡河员制度,增设技防设施,增加管理设备,加大涉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杜绝“四乱”现象发生,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制度,鼓励当地群众参与监督,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泗县人民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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