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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水利局治违除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07-20 17:0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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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2022]87号

泗县水利局治违除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筑牢事故防线,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用更强力度、从更大范围、以更高质量开展建筑施工治违除患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巩固提升以往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用10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以涉及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筑,有建筑安全风险建筑和有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做到“整治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涉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坚决“零容忍”,坚决避免因隐患建筑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在6个月内治、整治消除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筑。8个月内基本消除整治安全隐患建筑。全力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共性问题

1.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或重大事故隐患未经整改审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7.企业未进行全员培训、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8.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9.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涉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10.企业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11.迟报或瞒报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12.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整治水利行业建筑施工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情况;未取得开工报告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抗拒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拒不执行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不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旁站式监理制度的;不按规定设置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的;不按规定配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不到岗履职的。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摸查排底阶段(2022年3月--2022年6月)

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治理行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二)统筹推进,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1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排查小组,集中整治,保持“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

(二)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12月)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巩固提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成果。

泗县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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