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泗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7095802。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泗水审批〔2023〕04号
二、项目名称: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项目代码:2018-341324-44-02-029549
三、审批类别: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的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地点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长沟镇和屏山镇境内,流经新濉河、唐河,场址南北长约27km,东西宽约22km,场区面积约200km2。共有E17-E21、E24共6处风机基础分别位于河道堤防背水侧管理保护范围内。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有水利设施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堤顶道路及水保设施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弃土、垃圾等固体废物要及时清除,运送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施工过程中要保障堤顶防汛道路畅通。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三、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有关工程或设施时,有关主管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四、自觉接受水利局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泗县明源广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24MA2T6Q3G0W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马俊华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3年2月24日
九、审批机关: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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