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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泗县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20 18:0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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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泗县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全县河湖管理工作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着力推动全县水生态、水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1.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运用。在不断完善第一次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的1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基础上,将成果运用到河湖管理、“水利一张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有关工作中;全面完成水普以外26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形成可运用的成果;基本完成划界河湖主要节点界桩埋设及公告牌竖立。

2.抓好河湖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已批复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制,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对已批复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编,保证重要河湖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基本完成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权限,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审批项目建设方案,并监督落实。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清理整治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等问题。

二、持续推进河湖问题清理整治

4.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新一轮清理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通过逐河逐湖自查、委托第三方排查、县级抽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巩固我县新汴河、新淮河、沱河、北沱河、唐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整治成果,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根据县总河长令2号《关于开展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暗访工作的通知》,督察组定期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国有河道、水库及支流支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垃圾等漂浮物,河坡堤坡违法耕种,河道内违规设置拦河网、地笼、网箱养殖清理情况以及河道“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督查。

5.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有行洪功能的河道,全面排查妨碍行洪的10类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5月31日汛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6.开展河道非法取水专项整治。根据市水利局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打击河道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频次。对非法取水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提升智慧河湖管理水平

7.提高河湖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涉河建设项目等矢量数据和相关信息,纳入安徽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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