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泗县水利局局长倪大洲解读《泗县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构建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以制度之力,促河湖之治,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的系列部署,对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工作要点》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准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建设安全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县水利局根据省市县关于河湖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召开会议研究,由县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具体负责编制,形成《工作要点》初稿,并通过政务网站征求群众意见,于2月17日通过局政策法规股合法性审查。2月20日正式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泗县水利局立足部门职责,聚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压紧扛牢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多措并举同向发力,推进全县河流保护工作,为泗县水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五、主要任务
《工作要点》主要从3个部分、7个方面部署了年度工作任务,提出了目标要求。
围绕“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运用,不断完善第一次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的1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将成果运用到河湖管理工作中,全面完成水普以外26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形成可运用的成果;抓好河湖规划编制和实施,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对已批复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权限,严格依法依规审批项目建设方案,全面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
围绕“提升管护标准、建设幸福河湖”,要求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通过逐河逐湖自查、委托第三方排查、县级抽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巩固我县新汴河、新淮河、沱河、北沱河、唐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整治成果,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广泛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河道非法取水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有行洪功能的河道,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组织开展全县打击河道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频次。对非法取水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围绕“提升智慧河湖管理水平”,要求完善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涉河建设项目等矢量数据和相关信息,纳入安徽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六、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河湖巡查、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日常管养费用,加大涉河污染治理、河道采砂治理、河道生态保护等河道综合治理资金投入。
(三)严格考核问责。把河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调查摸底不细、治理方案不实、责任分工不明、执法监管不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泗县水利局局长 倪大洲
联系人:泗县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河长办) 张怀国
咨询电话:0557-709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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