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因离职、退休、死亡或存在其它应当注销证件情形等原因而注销其行政执法证的以下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执法证件注销信息表
行政执法证件注销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执法单位 |
注销原因 |
1 |
李进 |
12040416015 |
泗县水利局 |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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