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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泗县水利局局长倪大洲解读《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03 11:3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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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水土保持作为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土流失问题日益突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规范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我县决定制定《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本《通知》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制定意义

通过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目标任务

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的关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抓好建设项目源头防控,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按照“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要求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自主验收网上办理、网上报备;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落实举措

1、建立建设项目信息互通机制。县水利局对接项目立项备案和开工审批部门,建立建设项目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报批手续。

2、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水利部门要明确监督检查项目清单、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3、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与报备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需依据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4、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或故意拖延、拒绝编报的生产建设单位,以及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建设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5、建立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体系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实行联合惩戒。

6、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与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对不按规定缴纳或无故拒交、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7、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自主验收网上办理、网上报备,为管理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泗县水利局局长 倪大洲

联系人:泗县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 张怀国

咨询电话:0557-70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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