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6号民生建议的答复
关于及时修复农村自来水管道铺设遗留疤痕建议的答复
李庆文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事业关心和关注!针对您提出的及时修复农村自来水管道铺设遗留疤痕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中用水器具增多,对自来水的供应需求也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县农村自来水建设较早,部分乡镇、村庄供水支管道设计标准较低,管径较细,逐渐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为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保障群众用水,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对草庙镇、屏山镇、墩集镇、大路口镇、长沟镇、丁湖镇、草沟镇、泗城镇部分社区(村)及虹城街道、泗水街道、运河街道,进行农村支管道改造,由于工程工期紧,对施工队管理不够严格,导致部分村民门口水泥路面经施工切割破碎留下的缺口未及时回填,及时铺设混凝土恢复。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强化监管,立即要求承担农村支管道改造任务的施工队进行立行立改,确保所有存在未及时恢复路面的现象得到解决。二是对涉及支管道改造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破碎水泥地未恢复情况,确保所有破损的水泥地得到修复。三是积极回应百姓诉求,对水泥地未及时恢复的农户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谅解。目前已不存在破碎水泥地未及时恢复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管,确保再有支管道施工时,破碎的水泥地务必第一时间恢复好,防止对百姓生活造成不便,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建成让百姓满意、舒心的工程。
泗县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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