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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3-14 16:1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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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雷等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各镇辖区内部分洗浴中心等用水单位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情形事业关心和关注!针对您提出《关于加强取水行为管理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强化执法联动与整改闭环

1、跨部门协作机制升级 建立“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联合执法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如水利部门负责取证、生态环境部门评估生态影响、公安部门打击恶意破坏行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破解执法权限分散难题。  推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对违规取水单位实行“整改-验收-回头看”全流程跟踪,整改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吊销取水许可,

2、智能化排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和智能水表(实时监测取水量)技术,对重点区域(如高耗水行业聚集区、生态脆弱区)开展“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快速锁定非法取水点位。开通“扫码举报”平台,鼓励公众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疑似非法取水线索,核实后给予奖励。

3、深化地下水保护源头治理

1)、分类管控与替代水源保障严控新增取水:对超采区、限采区实行“取水许可负面清单”,禁止新增非民生类地下水取水项目;对合规取水户安装电子计量设施,超量取水自动关阀。替代水源建设:在工业集中区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推动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农业灌溉区加快地表水替代工程,通过河道引调水减少地下水依赖。

2)、法律震慑与柔性执法结合对恶意超采、偷排污水等行为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对历史遗留的农村分散式非法取水井,采取“封井补偿”政策(如按井深给予适当补贴),引导主动封填。

3)、配合丁湖镇查处违规取水行为。全面排查学校、医院、企业、餐饮、浴池等各行业取用水情况,对所属区域内取水量进行核算掌握底数。共排查丁湖街使用自备井69户(其中使用浅井59户,使用深井10户。),截止2025年6月17日已对59户使用浅井用户全部接入农饮管网并全部封闭,停止使用;对使用自备深井的10户已安装计量水表8户(剩余于2户深井封存并接入农饮管网),待农饮管网改造完成满足用水需求后全部接入农饮管网,封存自备深井,使用自来水。与小水厂经营人已达成协议,管网改造已完成,小水厂已关闭,并接入丁湖水厂;已制定备用水源井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自备井封存标准、启用程序及处罚依据,待管网改造完成,全部接入农饮管网,使用自来水,封存深水井,封闭浅水井。

(三)、创新宣传模式与长效共治

1.精准化宣传与利益关联设计

针对不同群体定制宣传内容:

企业:通过案例警示片、节水技术成本收益分析,强调违规风险与节水经济效益;

 农户:利用“村头大喇叭”、短视频平台传播方言版地下水保护知识,结合“节水模范家庭”评选给予农资奖励。推行“井长制”:由村干部或乡贤担任村级“井长”,负责辖区水井巡查与保护宣传,纳入绩效考核。

2、公众参与场景拓展

组织“地下水保护开放日”,邀请村民参观水文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直观感受地下水循环与污染危害;  

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将地下水保护成效作为乡镇干部考核指标,与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审批挂钩,压实属地责任。  

2. 立法保障推动地方出台《地下水保护条例》,明确非法取水量刑标准、公益诉讼适用情形,强化法律威慑。   

3. 通过“严管控、强替代、重激励、智能化”多管齐下,可实现取水行为从“被动整治”向“主动保护”的转变,为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与技术双重保障。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泗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0557-7022179  

 

 

 

                                       泗县水利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