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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发表时间:2019-02-25 17: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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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农村电商发展迅速,有力推动了农村产品上行,增强了农村生活便利性,促进了农民增收。但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公共服务不够完善,上行农产品质量有待提高,政策体系仍需健全。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按照省、市开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电商安徽”建设要求,在巩固农村电商全覆盖工作成果基础上,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升农村产品上行质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不断完善,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奋力推进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再上新台阶。

到2018年底,全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7亿元,培育2家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力争创建3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5个省级电商示范村。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效能。进一步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鼓励以政府授权等方式开展乡村网点统筹管理,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商务局,所列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提高农村物流快递服务效率。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投递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县交通运输局)。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农村快递业务(县商务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土地供应时序,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县国土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县发改委),完善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

(三)增强乡村网点民生服务能力。鼓励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实体商业网点融合发展,优化网点布局,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工厂、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创建乡村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20个以上,对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等开展较好的乡村网点给予奖励(县商务局)。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县经信委)

(四)提升农村电商品牌美誉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线销售(县农委)。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推进乡镇(开发区)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和其他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培育2家以上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开展网销(县市场监管局)。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县文广新局)。支持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县农委)。积极参与安徽好网货大赛等活动,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县商务局)。

(五)培育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搭建平台,拓展农村电商业务,对新进入的大型电商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帮助我县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资源对接,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50个以上。(县商务局)推进培训资源整合,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3000人次(县商务局)。积极争取将农村电商实务培训项目纳入全省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县人社局)。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县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县市场监管局)。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强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指导,力争实现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县商务局)

(七)强化农村电商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各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县财政局)

(八)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加强“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创建4家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县商务局)。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上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1月底前)。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3月底前)。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4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是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加强督促检查,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县大督查办)。各部门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等工作(县统计局)。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做到可学可做。(县政府信息中心、广电台)。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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