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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泗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2-07 19:5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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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文广站,局各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泗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泗县文广新局

                 2017年7月20日

    

泗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文秘〔2017〕25号)文件要求,2017年继续实施我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选派6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基层”工作或提供服务,通过选派工作,加快“三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文化工作者素质,为推动“三区”文化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整体安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与当前全县文化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县、乡镇、村人才的上下交流,帮扶受援乡镇、村文化工作的开展。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三区”人才受援乡镇、村文化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由受援乡镇、村提出需求,结合派出单位文化工作者专业特长,选准专业门类,派出优秀文化工作者,切实提高受援乡镇、村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受援范围

以县为基本单位,我县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受援范围为:大庄镇、大路口乡、长沟镇、丁湖镇、草庙镇、屏山镇6个文广站。

(二)选派文化工作者的范围

选派的文化工作者主要从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中具有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中选拔。以县支持乡镇、乡镇支持村的方式予以解决。

(三)选派要求

1、数量要求

县文广新局根据市局下达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人员任务,下达分配指标。结合各乡镇的工作需求制定具体选派方案。

2、资格要求

原则上选派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文化工作者,也可招募有文化工作急需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到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综合文化中心(试点)、农民文化乐园等单位工作或提供文化服务。

3、工作要求

选派人员必须到受援乡镇或村有关单位一线的文化专业岗位工作1年。如开展短期文化服务,应根据选派地实际文化需要,设立必要的服务项目,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选派的文化工作者,选派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其选派工作经历视同到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选派人员在选派乡镇、村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补助,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为保证选派工作落到实处,经费采用计划内据实结算方式审核发放。

五、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制定总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文广新局部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和统筹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审核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三)统筹规划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方案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选派工作顺利开展。

(四)县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选派人员安排的具体任务,选派单位提出受援需求,负责安排落实工作岗位,为选派到受援单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附件:2017年“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任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