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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22-12-15 11:4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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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主体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依据/规定

材料形式

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1

申请书

 

出版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出版管理条例》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出版管理条例》

 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出版管理条例》

 5

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出版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

(工作日)

是否

即办件

现场次数

是否可

网上审核

是否可

网上办件

其他说明

1

0

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送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7022151

   址:泗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局窗口

   址:http://sz.ahzwfw.gov.cn

十、政务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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