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泗)文综罚字〔2023〕13号 |
发行非法出版物 |
泗县永刚书社 |
92341324MA2T11**** |
2023年10月13日9时15分,泗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于**经营的泗县永刚书社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场所发现书名为《庞中华5500字楷书修订版》、《钢笔行书入门教程》等共计11种30本出版物疑似非法出版物。后经调查证实,泗县永刚书社对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及《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五部分-10涉及印刷复制、发行市场和出版物进出口的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
2023年11月30日 |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30本,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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