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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发表时间:2023-12-01 16:4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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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文综罚字〔202316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泗县丁湖爱尚学文具店

92341324MA2QCK****

2023年10月20日9时48分,泗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董**经营的泗县丁湖爱尚学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证照齐全且亮证经营,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范围为出版物零售。在该场所检查过程中,发现书名为《新编学生新华词典》、《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组词造句词典》等共计2种3本出版物纸张粗糙,墨色不均。后经权利人宁夏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鉴定,《新编学生新华词典》、《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组词造句词典》共计3本书均为侵权盗版书籍。泗县丁湖爱尚学文具店对其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02312月1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3本,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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