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泗)文综罚字【2023】21号 |
发行非法出版物 |
泗县明理书店 |
92341324MA8MY6**** |
2023年11月24日15时57分泗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售卖书籍的明理书店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店铺售卖的教辅资料电子版均无出版社、无书号。后经调查,当事人承认其通过网上搜索及同行给予等方式,获取电子版教辅资料,所获取的电子版教辅资料均无出版社和书号,并对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对其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当事人提供的交易清单认定其违法所得共3203.03元。 |
2024年2月23日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03.03元。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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