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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24-05-15 16:3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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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泗)文综罚字〔2024〕06号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泗县飞驰电竞网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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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17时25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东方明珠小区B#楼***号商铺的泗县飞驰电竞网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37号机的消费者疑似未成年人。2024年4月29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此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4月28日下午,泗县飞驰电竞网咖允许1名未成年人进入其场所。后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5日

警告,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