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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1 15: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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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职能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县商改办20241和《关于印发<泗县2024年度“一业一査”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査事项清单(第一版)><泗县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泗商改办【20242)等文件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泗县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321


县文化和旅游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检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2

艺术品经营单位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检查;艺术

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艺术品经营

单位

县级文化和旅  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3

歌舞、游艺娱乐

场所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

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娱乐场所经营

单位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

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

条例》、      《娱

场所管理办法》

公安部门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4

经营性互联网

文化单位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 文化单位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

《互联网文化管

理暂行规定》

公安部门

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5

旅行社经营事项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

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

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

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门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

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

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

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6

营业性演出经

营活动从业单

位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

营活动从业单

县级文化和旅

游部门、公安

部门、市场

监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

理条例》

公安部门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7

文化艺术类校

外培训机构检

文化和旅游部门

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类校外   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

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检查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县级文化和旅  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

救援机构

《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

培训负担的意见》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8

出版物经营单

位检查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

所发行的出版物内容、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出版物经营单

县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市场监管部

《出版管理条

例》

《出版物市场管

理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9

印刷企业检查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印刷单位监管

出版物印刷单

县级新闻出版  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

例》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10

广播电视播出

机构检查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检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县级广电行政部

《广播电视管理 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

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

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虚假

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

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11

电影发行放映

单位检查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日常经营活动 的监管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市、县(区)广

电行政部门

《电影产业促进 法》、《电影管理条例》


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名称

发起方式

(层级)

检查对象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抽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  纳未成年人;是否擅自停止实施  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悬挂《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  人禁入等标志;是否按规定核对  、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  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  等项目变更情况是否向文化行政  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级抽查基数24家 ,抽查比例5%

2024年4月至11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2

2024年艺术品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艺术品

经营单位

县级抽查基数5家,抽查比例1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市场 监管部门开展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抽查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3

2024年全县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娱乐场所检查:1、播放、表演  的节目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  境外曲库;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  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  或者限入标志;是否配合文化主  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  施。2、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娱  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  者限入标志;是否配合文化主管  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  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擅  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县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县级抽查基数28家,抽查比例1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部  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 门开展。

4

2024年全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联合抽查

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 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  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  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  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  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  编号;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 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 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  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  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是否  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

县级抽查基数1家,抽查比例10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部  门开展。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层级)

检查对象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是否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5

2024年全具旅行社联合抽查

旅行社经营信息检查;旅行社经  营行为检查;旅行社管理情况检  查;旅行社旅游安全情况检查;旅行社文明旅游情况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旅行社

县级抽查基数5家,抽查比例2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  管、交通部门开展。

6

2024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联合抽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具级抽查

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 业单位

县级抽查基数13家,抽查比例1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检查主体(层级)

检查对象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7

2024年全县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的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联

县级抽查基数19家,抽查比例15%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  管、消防部门开展。

8

2024年全县出物经营单位(书)联合抽查

所发行的出版物内容、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检查;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情况的检查;出版物经营活动符合规定情况的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出版物经营单位(书店)

县级抽查基数12家,抽查比例2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  管部门开展。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层级)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9

2024年全县印刷企业联合抽

印刷企业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印刷企业

县级抽查基数12家,抽查比例2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  管部门开展。

10

2024年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联合抽查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检查

县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县级文化和游部门

全县广播电视出机构

县级抽查基数1家,抽查比例100%

2024年4月至11月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  管部门开展。

11

2024年电影

发行放映单位 检查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

行发起县级抽查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县级抽查基数6

家,抽查比例

30%;

2024年4月 11月

备注:牵头单位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主体、责任分工、抽查比例、时间安排等

内容;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时间安排原则上应当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抽查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