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泗)文综罚字〔2024〕08号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泗县青苹果网吧 |
91341324MA2MRJ**** |
2024年7月1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安徽省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泗检行公建〔2024〕44号),其内容为泗县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泗县青苹果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情形。2024年7月2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此予以立案调查。后经调查证实,泗县青苹果网吧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24日 |
警告,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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