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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02 10:4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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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泗)文综罚字〔2024〕12号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泗县位亮便利店(位*)

92341324MA2N6Y****

2024年10月2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泗县位亮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在该场所发现7种8本出版物,纸张粗糙,字迹不清。2024年10月29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泗县位亮便利店予以立案调查。后经调查证实,泗县位亮便利店存在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行为。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日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8本,罚款人民币壹百元整(¥100.00)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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