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泗)文综罚字〔2024〕10号 |
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泗县思絮网咖(个人独资) |
91341324MADKWL**** |
2024年9月7日10时51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思絮网咖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场所证照齐全且亮证经营。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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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泗)文综罚字〔2024〕11号 |
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泗县好声音歌吧 |
91341324MA2TYF**** |
2024年9月6日,我局接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核查通知》,其内容为发现泗县好声音歌吧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2024年9月9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此予以立案调查。后经调查证实,泗县好声音歌吧存在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6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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