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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05 11: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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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泗)文综罚字〔2024〕15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

泗县智慧书店(高**)

92341324MA2QCU****

 

2024年11月19日9时26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智慧书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未在场所明显处发现有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0日立案,并对该案开展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的违法事实无异议并于案件调查期间积极进行整改,泗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对泗县智慧书店进行复查,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已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参照《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8之规定。     

 2024年12月5日

免予行政处罚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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