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泗)文综罚字〔2025〕1号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泗县状园郎文具店(孟庆梅) |
92341324MA2UBL1285 |
2025年3月11日15点20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状园郎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常营业,有营业执照,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书名为《隐藏的图画165》等共计5本出版物。后经调查,当事人对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部分-1 |
2025年3月28日 |
没收出版物5本、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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