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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表时间:2025-04-28 10:2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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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泗)文综罚字〔2025〕5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泗县辰意百货商行(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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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10时5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辰意百货商行进行执法检查。该场所正常营业,有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写字课课练》《笔顺部首描红》等共计12本出版物在出售,该场所负责人未能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部分-1

 2025年4月28日

没收出版物12本,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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